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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来水

  自来水(台湾又称水道水),是指水厂将江河湖泊的淡水经过「溷凝、沉淀、过滤、消毒」等淨水工序,最后由机泵通过输配水管道供给用户的水。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,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
在大陆,目前大部分地区仍然没有达到饮用水标准,只有个别地区(比如奥运村)实现了直接饮用。儘管如此,许多华人习惯将其煮沸后饮用。台湾新式自来水事业的发展,始于1896年日人所兴建的淡水镇自来水。在此之前根据台湾总督府製药局调查发现,台北居民的饮用水源凿井、河水、掘水与池塘水,其中除部分井水经过地层过滤尚符合卫生外,其馀水质甚差,特别是河水、池塘水更是污秽,因饮水导致疾病丛生。

1896年淡水支厅长大久保利武特聘丹麦技师汉逊(Emanuel Hansen),勘察大屯山麓水枧头及沪尾各两处涌泉,水源均自火山岩洞处涌出,判断除非地壳大变动,两涌泉水不致减量,且水质甚佳皆可饮用,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后藤新平〈当时为总督府卫生顾问〉,推荐替日本设计自来水系统的苏格兰人巴尔顿 (W.K.Burton)来台作「卫生工事评估」,决定以台北为卫生工事优先建设地区,于1899年先完成淡水镇的自来水设施系统(沪尾水道)。同年巴尔顿病逝后,建设工作由其学生滨野弥四郎接续。

1902年基隆的自来水系统完成,为全台第二个有自来水的城市,同时是台湾最早採用沉淀过滤的淨水场。
1907年台北自来水工程以新店溪为水源开始动工兴建,1909年4月台北城的自来水工程正式完工使用。
1908年4月1日,完成第三座自来水厂,位于台北公馆地区的台北自来水厂,就是今天的自来水园区。